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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出新规

发表于:2024-04-2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4日,通化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出新规为发挥好公益性岗位的就业促进作用,通化市不断细化公益性岗位管理,形成了总额控制、编制化管理、规范化运行的长效机制。一是实施编制化管理。根据全市实际就业现状和财政承受能力等

通化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出新规


  为发挥好公益性岗位的就业促进作用,通化市不断细化公益性岗位管理,形成了总额控制、编制化管理、规范化运行的长效机制。

  一是实施编制化管理。根据全市实际就业现状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对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对现有使用公益性岗位的单位按照使用范围和工作需要,由人社部门逐一核定岗位编制,对在机关科室顶岗等超出使用范围的不予核定。对超编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精减消化,超编人员的岗位补贴两年后取消。

  二是实施分级管理。原在两区使用的市管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下放到两区管理,市财政部门根据实有人数和现行补贴标准(含社保补贴)核拨岗位补贴,并实行总额控制。

  三是实施从严管理。执行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益岗性位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16年起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均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少于40%的岗位补贴,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新招用人员3年协议期满后退出岗位。通过明察暗访和受理举报等形式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规使用公益性岗位现象,市人社部门将收回该岗位编制;对虚报冒领、吃空饷的,追回全部非法所得并收回岗位编制,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截止到目前,共查处不合理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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