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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核电办公室2012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1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19日,上海市核电办公室2012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核电办公室是本市主管核电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核电的规划编制、核电项目的协调管理、核电事业的培训交流和信息发布
上海市核电办公室2012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核电办公室是本市主管核电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核电的规划编制、核电项目的协调管理、核电事业的培训交流和信息发布等公益职能。由于核电管理工作的需要,本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岗位4个,分别是:核电产业和质量管理岗位人员1名、核电产业规划编制与政策研究岗位人员1名、核电教育培训管理岗位人员1名、网站信息管理岗位人员1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要求:
1、核电产业和质量管理岗位1名
岗位描述:熟悉核电专业知识和核电产业,具备独立开展项目策划、管理、协调、调研能力;
条件:具有8年以上工程项目或科研项目管理经验;能独立开展核电质保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具备较强研究分析和写作能力;全日制大学机械、电气类等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职称;能熟练应用英语会话交流;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核电产业规划编制与政策研究岗位1名
岗位描述:了解和熟悉核电产业发展的特点,从事核电产业政策、法规、规划的分析研究;编制核电产业发展规划。
岗位要求:熟悉核电产业法规、政策;具有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经验;开展课题调研并撰写研究报告,有较强的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协助开展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职称;英语六级,能熟练应用英语进行阅读和口语交流;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核电教育培训管理岗位1名
岗位描述:了解和熟悉核电产业,从事核文化宣传和核电产业知识培训管理工作;
岗位要求:具有5年以上工程(包括科研项目)管理或教育培训管理经验;具备研究分析、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全日制大学机械、电气类等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职称;英语四级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网站信息管理岗位1名
岗位描述:从事核电信息的收集、研究、编辑、发布及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上海核电》简报的编辑、出版工作;承担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和维护。
岗位要求:具有对各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编辑能力,熟悉计算机网络的软硬件应用,具备承担计算机网络管理和维护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写作水平。5年以上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职称,英语四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请报名者于2012年10月22日-24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30-16:30,持本人身份证、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等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2张,到徐汇区武康路117号(甲)上海市核电办公室综合处办理报名手续。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2、资格审查
上海市核电办公室收到报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
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组织进行(包括考卷准备、考场设置、监考、阅卷评分等)。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写作基础知识和应用及专业知识等。具体时间、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4、身体检查
经面试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
5、考察
由上海市核电办公室人事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通过考核、体检、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将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经录用,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62121885-3012或64370654传真:62121886
金老师、唐老师
2、E-mail:tangtang5876@yahoo.com.cn
3、监督电话:23112745



上海市核电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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