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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5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5日,为进一步提升人力社保工作服务水平,优化服务质量,扮靓服务窗口,经研究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导办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我局导引服务等有关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
为进一步提升人力社保工作服务水平,优化服务质量,扮靓服务窗口,经研究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导办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我局导引服务等有关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共2名,限女性。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职)及以上学历,有从事礼仪接待导办服务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年龄在18-35周岁以下(即1976年12月25日后-1993年12月25日前出生)。

  (三)品行端正,态度和蔼,服务热情。

  (四)身高162厘米以上,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其他不宜从事人力社保服务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8日-2012年1月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分至18︰00 (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区人力社保局一楼109室(合川区南津街江城大道236号)。

  联系电话:023-42752722、42756683

  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其它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并在2012年7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核对,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报名初审合格人数达到招聘名额1︰5比例则组织笔试,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全部直接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及礼仪服务等相关内容,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按报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1.组织了笔试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未组织笔试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并对合格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经考察和复审合格者,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察和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试用二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待遇

  经试用合格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聘用为非在编人员,享受我区非在编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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