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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林梅河口市人社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316人)

发表于:2024-04-2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4日,吉林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益性事业发展,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单位及岗位如下: 一、综治巡逻队员岗位1人。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
吉林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益性事业发展,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单位及岗位如下:   一、综治巡逻队员岗位1人。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大龄失业人员;   6、零就业家庭成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8、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二、公安巡逻队员32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男性,年龄48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三、天网监控员13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女性,年龄38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四、交通协管员2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年龄35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五、乡镇就业辅导员6名,其中:兴华、康大营、新合、水道、小杨、双兴各1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所在乡镇或周边乡镇的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年龄35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六、园林绿化工1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年龄35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相关待遇: 七、尸体火化员1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八、12333接线员2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熟练掌握电脑操作,会使用手机app软件,普通话标准,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九、劳动保障协理员6名,其中:山城镇3名、海龙镇1名、新华街道1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所在乡镇或周边乡镇的城镇户籍,熟练掌握电脑操作,会使用手机app软件,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年龄35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十、食品安全协管员2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年龄35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十一、巷路环境卫生保洁员200名,其中新华街道、解放街道、光明街道、福民街道、和平街道各40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9、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失业人员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年龄:女性50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十二、城市主干道环境卫生保洁员50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9、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失业人员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年龄:女性50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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