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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区2017年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进企业服务工作公告

发表于:2024-04-2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0日,2017年西峰区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进企业服务省列对接指标已下达。根据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规定采取省财政资金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扶持引导普通高校毕业

2017年西峰区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进企业服务省列对接指标已下达。根据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规定


  采取省财政资金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扶持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
  1、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薪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为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签订参加社会保险承诺书,办理社保的缴费手续上报区人管办备案。
  3、对城乡低保家庭、贫困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推荐就业。各用人企业要担当社会就业责任,积极接收吸纳。


  二、扶持范围


  (一)高校毕业生
  1、扶持对接范围。尚未就业的庆阳市西峰区生源(含因婚落户西峰区的外籍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时须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按规定已报到注册的)、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材料。农村贫困户和城市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贫困证明。
  2、其他要求。扶持对接的毕业生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服务,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要求。
  (二)用人企业
  企业报名工作已在6月份完成。通过审查企业报名资料,及实地考察企业管理运营、工资待遇及社保费缴纳等情况形成的评估结果,确定报名企业扶持对接资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纳入扶持范围:
  1、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差的;
  2、不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
  3、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4、企业经营状况连续3年呈负增长的;
  5、近3年来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的;
  6、经营管理松散,近3年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经市、区人社局考核取消扶持资格或不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
  7、进入全市监管行业黑榜名单企业。


  三、对接步骤


  1、组织招聘。(8月18日-20日)举办招聘会,组织用人企业和西峰辖区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场双向对接。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范围内,兼顾人社部门审核推荐的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确定拟招聘对接人选。
  2、上报资料。(8月21日-23日)用人企业必须在8月23日前,将拟招聘对接人员名单、人数及相关表格资料(附件表1至3)纸质及电子版报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北大街8号小什字北口)。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分配指标。联系电话:8609266 8609226
  3、下达指标。(8月24日-25日)结合用人企业报送的招聘人数及毕业生资格审查结果,对扶持企业进行复核确认,下达扶持指标。技术含量较高、规模较大、效益较好且接收吸纳服务人员5人以上的企业优先下达指标。
  4、确定人选。(8月24日-25日)对企业报送的拟招聘对接人员,通过审查资格、复核、汇总,区人社局审批发文确定,并上报市人管办备案。


  四、考核管理


  (一)进行岗前培训
  扶持对接人员确定后,区人社局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区人管办与用人企业、高校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用人企业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安排上岗,试用期满后,为服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并上报区人管办备案。
  (二)实行考核管理
  1、考核方式采用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专业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情况。
  2、将扶持对接人员的考核结果和用人企业为其办理社保的缴费手续,作为核发生活补贴的重要依据,确保就业专项资金安全到位。
  3、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用人企业要及时向区人管办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服务人员因故自动离职的,用人企业应及时报告,取消其服务资格。
  4、用人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今后取消其扶持资格:
  (1)以"空挂"方式骗取财政扶持资金的;
  (2)虚报考勤结果的;
  (3)不按时向服务人员足额发放工资报酬的;
  (4)不依法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
  
  附件:1、企业资格复核确认表
   2、西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报名表
   3、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就业资格审查表


   西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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