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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旗科技特派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于:2024-04-2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0日,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cstudy.com)快讯:为适应农业经营体制转变的现实需要及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规范管理,促进科技特派员更好地发挥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旗范围内重新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cstudy.com)快讯:为适应农业经营体制转变的现实需要及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规范管理,促进科技特派员更好地发挥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旗范围内重新开展科技特派员选聘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为载体,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按照"优化结构、保证覆盖、严格考评、激发活力"的思路,面向社会公开重新选聘科技特派员,进一步优化科技特派员队伍,增强科技特派员创业能力,提高农村科技推广、科技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为推进全旗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适才适用、注重实际原则;
4、坚持综合考评、能上能下原则;
5、坚持专业对口、就近安排原则。
三、选聘名额
选聘科技特派员总人数为30名。
四、选聘范围
面向全旗选聘熟悉农村工作、具备农村实用技术、能带动农民致富或具有一定科技研发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休人员、乡土人才等各类专业人才,适当控制村干部、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在科技特派员选聘中的比例,原则上分别不超过选聘人数的10%。对有一定创业经历、创办了一定规模创业实体、农村经验丰富、群众认可的各类人才予以优先选聘。
五、选聘条件:
(一)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自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二)领办、创办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各类型经济组织,并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农民致富增收。
(三)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专业知识以及较强开发、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四)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作风务实。
参加选聘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要求40周岁以下,有三年基层工作经历,有一定规模的创业经济实体,与农民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科技致富带动作用效果明显。
(二)参加选聘的农村致富带头人,要求高中以上学历,有丰富的种植、养殖经验,在引领农民走科技致富道路过程中发挥作用明显。群众威望高,创办经济实体辐射带动作用强,带领群众科技致富潜力足。
(三)猎民村屯的科技特派员选聘,原则上从当地本民族人才中选聘,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也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四)乡土人才特别优秀的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原驻村人员、科技特派员可不受本次选聘条件限制直接参加选聘。
六、选聘方式
科技特派员的选聘采取基础资格报名与现场竞聘加权的方式进行。基础资格报名分值占60%(基础资格报名分值包括相关技术证书、学历、涉农工作时间、科技成果,荣誉奖励、创业实体);现场竞聘分值占40%(现场竞聘分值包括个人仪表、语言表达、工作思路、科技创新,创业举措)。
七、选聘程序及步骤
(一)岗位设定
依照我旗各行政村的主要特点,根据各行政村的种植、养殖专业发展方向,聚合同一类别的专业村屯,按照一名科技特派员重点服务一个村、就近服务两个村的原则,每三个村设一个岗位。
(二)基础资格报名
1、发布公告
旗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将公开选聘的名额、选聘条件等相关内容,通过文件、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广泛发布。
2、报名:报名以公开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推荐以各乡镇各部门为单位进行广泛推荐,推荐表上要详细填写推荐理由及推荐单位、推荐人身份及职务,并附专业证书及科技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自荐也要详细填写个人身份、创业基础,并附专业证书及科技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所在地区公章。
3、申报材料。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科技成果证书、获奖证书、职称证书、创业实体资质证明及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4、资格审查:旗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推荐对象要逐一审察,按照岗位设置所需专业人数的1:2比例进入现场竞聘(不足比例要求时适当放宽条件)。
(三)现场竞聘
对确定的竞聘对象,根据岗位需求,结合竟聘对象自身专业特长情况,由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题目进行现场竞聘。旗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科技特派员进行全方位、客观、准确的评价,确定现场竞聘人员以1:1.5比例进入考核(不足比例要求时适当放宽条件)。
(三)考核
考核组成员由旗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重点考核科技特派员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实地调查了解考核对象创业、服务群众的真实情况。有部门或乡镇推荐材料的优先予以聘用。
(四)公示
坚持任前公示制度。对经考核合格的人选,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为5天。
(五)上岗
被聘用的科技特派员由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用人计划,经旗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对科技特派员统一调配,安排到基层工作。
八、聘任期限及管理
(一)聘任期限及工作待遇
科技特派员实行任期制管理,每一聘任期为2年,科技特派员工作服务期间,发放生活交通补助每人每月500元。由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的科技研究成果在项目申报方面,教育科技局每年从科技经费中列支部分,对科技项目的研发予以资金倾斜。
(二)任期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新时期各项惠农政策措施。宣传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政策、新措施,协助乡镇、村(组)梳理发展思路,确定发展方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
2、大力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与农村经济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和农民结合,根据市场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开展农业新品种、新设备和先进实用技术引进推广,带动所服务地方农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3、大力开发和实施农业科技项目。立足市场和当地需要,实施一批"种、养、加"类项目,以项目为载体带动经济发展、技术进步。
4、积极培育典型示范样板。把项目实施和推广农村先进适用技术结合起来,把生产、技术和市场连接,发展壮大一批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建立"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加强示范和推广。
5、帮助建立农业服务组织。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帮助农民建立合作社、产业协会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产销衔接和产业健康发展。
(三)科技特派员的考核管理
成立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教育科技局。制定全旗科技特派员考核管理办法,分年度对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牵头,在各乡镇政府配合下,对科技特派员进行实地考核。科技特派员每季度要向旗科特办书面汇报工作进度情况、每半年向旗科特办书面汇报工作总结。各乡镇要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注重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
(四)关于解聘和辞聘
被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聘:
1、任期内不能履行职责,完不成目标任务或因个人失职使工作造成重大失误和损失的;
2、因闹无原则纠纷,影响所服务地区的团结,严重影响工作,经教育不改的;
3、有违纪违规问题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有损科技特派员整体形象的;
4、年度考核末位,不合格者;
5、因工作调动、职务晋升、到规定年龄的;
6、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
7、工作期间发生其他情况,经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予以解聘的。
被聘人员书面申请提出辞去科技特派员职务的,旗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应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辞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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