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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发表于:2024-04-26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6日,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是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地质环境勘察、监测,水工环地质勘查,液体矿产勘查,固体矿产勘查,地质测绘,土工试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研究,
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是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地质环境勘察、监测,水工环地质勘查,液体矿产勘查,固体矿产勘查,地质测绘,土工试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研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物探,钻井。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向全社会公开招录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含岩土工程、资源环境规划管理)4人;地理信息系统专业1人。
以上5个招聘名额均为编制内聘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含岩土工程、资源环境规划管理)4个招聘岗位中,3个岗位采用考试方式招聘,1个岗位采用考核方式招聘;采用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的人员学历应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岗位人员通过考试方式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原则上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人员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到2012年6月30日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察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专业条件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的,学历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所要求专业相符,即水工环地质(含岩土工程、资源环境规划管理)专业;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的,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地理信息系统。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0日至8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周六、周日、节日休息)
报名地点:海口市红城湖路115号水工大厦三楼312室
报名提交资料:请报考者登陆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www.dloer.gov.cn/),下载《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5张;
4、相关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相关获奖或通过有关考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人员若与现工作单位仍有劳动合同关系存续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意见。
(上述1-3项资料必须提供,4-6项视报考者情况提供)
(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0日8:00至8月20日17:00
报名提交资料:同上
报名方式:请报考者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和以上相关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hnsdzhjjczz@126.com。以上资料的原件可在笔试前两天提交给招聘工作小组查验。
四、资格审查及《笔试准考证》领取
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工作小组进行并完成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按资格审查合格实有人员进行;采取考试方式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比例不低于1:3时,通知应聘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否则,取消该岗位人员招考。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1周内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www.dloer.gov.cn/)予以公示,同时发布笔试时间、地点和准考证领取方式。
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注意: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名表》中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免耽误《笔试准考证》的领取。
五、考试、考核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内容包括岗位实际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方面;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适应岗位所需的业务素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
笔试的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进入面试的人选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周内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www.dloer.gov.cn/)予以公示,同时发布面试的其它相关信息。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周内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www.dloer.gov.cn/)予以公示。考核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经过考试的人员则由招聘工作考核小组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业绩、团体协作、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综合考核,重点考核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及发展潜力,并进行综合量化评分,取该岗位得分第一名人员为考察人选,作为拟聘用人员,并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六、体检、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领导批准后,由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统一组织考生在海南省级有关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领导批准后1周内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门户网站公示。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日内申请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以书面形式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提交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党组审定,并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www.dloer.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咨询电话:0898-66801669 65236042
联系人:彭粉光 黄守石 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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