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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职工最关心的权益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发表于:2024-04-1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19日,全国推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人民日报北京9月27日电(记者袁建达、潘跃)全国总工会精心部署、积极推动,各地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我国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取得突破性进展。据最新统计,全国31个
全国推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人民日报北京9月27日电 (记者袁建达、潘跃)全国总工会精心部署、积极推动,各地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我国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取得突破性进展。据最新统计,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已从2001年的2万家发展到2006年的52.6万家,覆盖职工3714.6万人。   近年来,全总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维权机制建设的核心内容,多次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座谈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研究和部署工作,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深入发展。各级工会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的目标考核体系,配合地方政府制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性意见,在一些地方初步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主导、上级工会运作、企业劳动关系双方互动"的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后,全总积极参与制定《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规定,这些文件的相继出台,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全国总工会还根据《劳动法》、《工会法》的规定,明确要求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依法行使集体协商要约权。江苏省总工会于2005年率先在全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并联合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作出部署。全省基层工会共发出工资协商要约书12796份,回应率达到95.3%。   各地工会在企业规模较小、工会不能单独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地区,着重抓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在同行业企业较多的地区,着重抓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北京、天津、深圳、哈尔滨、南京等城市已将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扩展到餐饮、装修装潢、美容美发、服装等多个行业。   为了提高工会代表集体协商的能力,各地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江苏、上海等省市还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委员会、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或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站等咨询服务组织,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在促进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一些城市,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职工工资普遍比同行业未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高10%―15%。江苏省无锡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2万多家企业,近两年来从未因工资问题引发劳动争议。常州市300多家服装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走出了招工难的窘境,春节后农民工返回率近100%。浙江省杭州、宁波等城市的一些企业,2000年开始工资集体协商,几年来职工人均工资每年递增10%以上,企业仅采纳职工合理化建议就增收节支几千万元。 来源:人民网 文件链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发布后,各地区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前,全国已有近30万户企业经过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现就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 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立稳定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企业工资分配新机制的关键环节;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理顺企业分配关系的内在要求;是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增强其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途径。加强这项工作,对于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调动广大职工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实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分配制度改革步伐加快,企业分配自主权逐步落实,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更为重要和紧迫。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从各地实际出发,对本地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目标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 当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点是在非公有制企业、改制的国有控股企业和集体企业。各地区要积极稳妥推进工作的开展,市场经济比较完善的地区推进的速度可以快一些。尚未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要本着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先易后难的原则,尽快选择生产经营比较正常、管理基础比较扎实、工会工作开展比较好的企业先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要在总结经验、扩大范围的基础上,不断健全机制,充实内容,完善制度,规范运作,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水平,在增强实效性上下功夫,推进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要重视培育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逐步建立企业正常的工资调整制度,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各地区要在小型企业比较集中或同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并由所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依法签订的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对所辖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一级集体合同中工资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 三、突出重点,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分配关系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突出重点。各地区要根据地区和企业的不同情况,把职工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重点,切实解决企业工资分配中的突出问题。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可以是全面的,也可以有所侧重。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应重点就工资水平、奖金分配、补贴和福利等进行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和调整机制,使广大职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可重点就工资支付办法、离岗职工生活费等进行协商,重在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要重视从理顺内部分配关系入手,协商确定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办法。当前,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着力解决部分企业存在的拖欠、克扣职工工资问题,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必须妥善处理好各方利益分配关系;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努力实现互利共赢。要正确处理出资人、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关系,企业科技管理人员与一般职工之间的关系,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工种职工之间的关系,持股职工与未持股职工之间的关系,按劳分配与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之间的关系,工资分配与企业经济性裁员、再就业安置、保险福利之间的关系等等,努力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实行岗位工资制度的企业,要把确定和调整岗位工资标准作为协商重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要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工人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实行股份制的企业,要正确处理工资分配、股息红利与劳动分红之间的比例关系,防止利润侵蚀工资或工资分配侵蚀利润;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企业,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企业经营者与职工的工资分配关系,既要充分体现对经营管理者劳动的肯定和激励作用,又要切实保证职工工资收入随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四、三方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和服务 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当前,政府劳动保障部门要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职工平均工资、企业人工成本、消费价格指数等指标的研究分析,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等相关信息数据,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 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尤其要加强非国有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提高工会组建率。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对工资分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有关工资分配理论和政策研究,增强工会干部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能力,提高职工群众的参与程度,加强对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依法维护职工参与工资分配和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各级工会要积极倡导职工诚实守信,增强职工的信用意识,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 各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进一步推动基层企业联合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组建率。要指导企业经营管理者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依法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要加强对企业履行工资集体协议情况的监督,促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促使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各地区要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及相关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掌握相关的法规政策、经济管理、企业财务知识和工资协商技能等,提高他们自身的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要积极探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专业指导队伍,可聘任掌握法律知识和政策,熟悉企业劳动工资和财务管理,有一定协商谈判能力和技巧的专业人士担任指导员,具体指导或参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要把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依法治企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工资集体协商或违反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要加强对职工协商代表的保护,在他们受到不公正待遇或打击报复时,要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和处理。对因工资集体协商发生的争议,要及时引导双方通过法律途径协调处理。要加强对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宣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认知度和认同感,为这项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五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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