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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洛阳公益性岗位招聘63人公告

发表于:2024-03-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3月28日,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经西工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区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3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经西工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区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3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7.受疫情影响的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的城乡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2020届湖北生源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阶段性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暂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二、聘用及待遇

(一)用工形式。公益性岗位实行"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工作机制,由用人单位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培训、管理、考核等。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二)安置期限。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对安置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3个月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符合岗位要求的重度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二级)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规定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逐级上报备案,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三)薪酬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甄选、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9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30)

(二)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请提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证,以免耽误本人参加报名时的资格审查。)

(四)面试:9月24日面试(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地点在各用人单位,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通过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本次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如有申报资料不实,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上岗资格。

咨询电话:0379-63892630

附件:

附件2.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docx

附件1.2020年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xlsx(附件下载

来源:http://www.xigong.gov.cn/html/1/150/156/31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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