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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4-1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19日,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发展中的全日制高职院校,为实施人才强校的战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职位和要求 (一)基本要求:符合《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发展中的全日制高职院校,为实施人才强校的战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职位和要求

  (一)基本要求:符合《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一般要求:除达到以上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原则上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执业资格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正高职称年龄要求50岁以下。

  (三)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要求:见《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人才待遇

  除执行广州市政府规定的有关文件外,还执行《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中的引进人才费和安家费等。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者应于2011年9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填好的《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个人简历和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复印件、业绩成果等复印件材料(暑期8月26日前最好以平信方式)邮寄至我校。请注明"应聘职位"。

  ● 邮寄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248号广州城市职业学人事处 盛老师邮政编码:510405

  2、我校审核应聘者资格条件后,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

  3、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请在考试时一并提交,以便审验。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

  1、笔试:部分岗位须进行笔试,委托专家命题、考试和评审。

  2、面试:由专家小组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口头答辩相关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3、试讲或实操:(1)试讲:自选与应聘专业相符的课程,作15分钟左右的试讲。由专家小组根据专业要求以及评课标准打分。(2)实操:有实际操作的岗位,需进一步进行实际操作的考试。

  (三)考核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原则上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四)体检

  在综合考试成绩合格且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中,原则上依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校长办公会议、学校党委会议审定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面试、试讲、实操、考核结果,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gcp.edu.cn/)上发布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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