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省攸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发表于:2024-04-2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0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攸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攸办发[2007]5号的文件精神,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攸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攸办发[2007]5号的文件精神,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2011年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攸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能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熊炜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劳动和社保局及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人事局局长王亮旭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县组织、人事、编办、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办公室负责草拟招聘方案、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组考、体检、考核等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加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2011年县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等22个部门所属的二级事业机构共招聘126名工作人员,其中:人才引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且获硕士学位的11人;定向招聘8人(转业士官4人、城镇退伍兵2人、大学生村官2人)。招聘岗位性质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综合设置职位进行考试和考核。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2日至1993年3月22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四、招聘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报名时间,统一笔试时间。
五、考试工作的组织考务工作由人事局牵头组织协调,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监察,确保公开、公正、公平,考务工作人员从组织、监察、人事、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
(一)命题
笔试、面试试题的命题、保密等工作由县人事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派一人共同负责。监察部门派人全程监督。命题工作委托县外专业考试机构或专业人士负责。
(二)监考与评卷
笔试工作由县人事局组织,人员从人事、组织、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同时,邀请人大常委、政协常委各1人参加考务工作加强监督。考前对监考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职责、纪律等相关业务培训。
评卷、计分、排名等工作委托县外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三)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由人事局负责组织,人员从组织、监察、人事、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面试评委7人组成,全部外请,由县人事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派1人负责聘请协调,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
六、招聘的程序(一)制订招聘方案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拟定招聘方案,由县人事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人事部6号令)进行审核,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方案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攸县电视台、攸县公众信息网及县人事人才网站发布。同时,招聘实施方案在县人事局及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醒目处张贴。信息在报考前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天,报名、笔试时间以信息发布为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人事局牵头组织,人员从县组织、监察、人事、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核报名对象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条件岗位所设置的专业范围及资格条件由人事局负责按政策解释。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20日。报考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县人事局人才市场报名(二楼)。报名考务费100元。
2、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竞聘对象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剂到其它职位。
(四)笔试
1、准考证的领取。准考证统一由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制发。考生于4月27-29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范围。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职位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卫生"三基")和所竞聘职位的专业知识。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职位笔试的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专业知识。其他职位的笔试内容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成绩合成比例。所有职位笔试总分均为100分。卫生、教育职位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其他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定等次。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教育、卫生职位的面试对象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其他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的内容和要求。中小学教师职位面试的内容为备课、说课;卫生专业技术职位面试内容为技能操作考核;其他职位的面试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试行办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在10分钟。
3、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人事局牵头组织协调,人员从县组织、监察、人事、编办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
4、教育人才引进6人,卫生人才引进5人,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人才引进计划数等额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教育、卫生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他职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为主排名)。体检对象根据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的组织及项目标准。体检由县人事局、组织部、编办会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2010年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
3、考核。考核由人事局牵头,县组织、监察、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加。主要考核竞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学业成绩、资格条件真实性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具体考察标准依据湘人发[2010]27号文件要求执行。如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合格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本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县人事局下达聘用通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时与应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1、公开招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凭《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通知》到原单位解除(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然后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属首次就业人员的,应填写《攸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次聘用)登记表》。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归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实行人事代理。
七、监督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客观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县监察局0731-24222449
县人事局0731-22910350
八、纪律要求(一)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报考者严格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表:2011年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汇总表
攸县人事局
2011年4月4日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2011年县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等22个部门所属的二级事业机构共招聘126名工作人员,其中:人才引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且获硕士学位的11人;定向招聘8人(转业士官4人、城镇退伍兵2人、大学生村官2人)。招聘岗位性质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综合设置职位进行考试和考核。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2日至1993年3月22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四、招聘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报名时间,统一笔试时间。
五、考试工作的组织考务工作由人事局牵头组织协调,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监察,确保公开、公正、公平,考务工作人员从组织、监察、人事、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
(一)命题
笔试、面试试题的命题、保密等工作由县人事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派一人共同负责。监察部门派人全程监督。命题工作委托县外专业考试机构或专业人士负责。
(二)监考与评卷
笔试工作由县人事局组织,人员从人事、组织、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同时,邀请人大常委、政协常委各1人参加考务工作加强监督。考前对监考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职责、纪律等相关业务培训。
评卷、计分、排名等工作委托县外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三)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由人事局负责组织,人员从组织、监察、人事、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面试评委7人组成,全部外请,由县人事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派1人负责聘请协调,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
六、招聘的程序(一)制订招聘方案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拟定招聘方案,由县人事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人事部6号令)进行审核,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方案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攸县电视台、攸县公众信息网及县人事人才网站发布。同时,招聘实施方案在县人事局及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醒目处张贴。信息在报考前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天,报名、笔试时间以信息发布为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人事局牵头组织,人员从县组织、监察、人事、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核报名对象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条件岗位所设置的专业范围及资格条件由人事局负责按政策解释。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20日。报考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县人事局人才市场报名(二楼)。报名考务费100元。
2、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竞聘对象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剂到其它职位。
(四)笔试
1、准考证的领取。准考证统一由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制发。考生于4月27-29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范围。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职位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卫生"三基")和所竞聘职位的专业知识。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职位笔试的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专业知识。其他职位的笔试内容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成绩合成比例。所有职位笔试总分均为100分。卫生、教育职位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其他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定等次。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教育、卫生职位的面试对象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其他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的内容和要求。中小学教师职位面试的内容为备课、说课;卫生专业技术职位面试内容为技能操作考核;其他职位的面试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试行办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在10分钟。
3、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人事局牵头组织协调,人员从县组织、监察、人事、编办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
4、教育人才引进6人,卫生人才引进5人,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人才引进计划数等额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教育、卫生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他职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为主排名)。体检对象根据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的组织及项目标准。体检由县人事局、组织部、编办会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2010年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
3、考核。考核由人事局牵头,县组织、监察、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加。主要考核竞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学业成绩、资格条件真实性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具体考察标准依据湘人发[2010]27号文件要求执行。如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合格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本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县人事局下达聘用通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时与应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1、公开招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凭《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通知》到原单位解除(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然后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属首次就业人员的,应填写《攸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次聘用)登记表》。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归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实行人事代理。
七、监督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客观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县监察局0731-24222449
县人事局0731-22910350
八、纪律要求(一)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报考者严格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表:2011年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汇总表
攸县人事局
2011年4月4日
人事
人员
招聘
单位
工作
职位
笔试
部门
成绩
人事局
主管
考试
资格
用人
监察
考核
专业
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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