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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公开招聘旅游公司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6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6日,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拟为县旅游公司招聘高层次管理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总经理岗位4名,副总经理岗位4名,管理工作人员30名。旅游公司财务和监事由政府委派。二、招聘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拟为县旅游公司招聘高层次管理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总经理岗位4名,副总经理岗位4名,管理工作人员30名。

旅游公司财务和监事由政府委派。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德才兼备、有干事激情、学历高、专业性强;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旅游、经济、金融、财务、会计、工民建筑类专业的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可放宽专业限制。

5.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年龄为25周岁以上(1991年10月2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左右(1981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到40岁左右。

管理工作人员的年龄为22周岁以上(1994年10月2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左右(1981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6.近年,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7.服务期限未满人员。

三、招聘范围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各4名):县域内财政供养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二)管理人员(4-12名):县域内财政供养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三)工作人员(18-26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政策待遇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管理人员保留身份。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公司制度领取薪酬,可适当高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

(二)工作人员按照国有企业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洛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单位发招聘通知,并鼓励干部报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星期一)-10月31日(星期一)

2.报名地点:洛南县人社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914-7660695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收取资料和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不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应提交材料:《洛南县公开招聘旅游公司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同时提供参加工作文件的复印件。

5.总经理、副总经理、管理人员组织一次面试考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组织一次面试考核。分批分期进行。

(三)资格审查

1.严格资格审查,坚持高学历、年轻化的原则。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须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否则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即应取消应聘资格。

3.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适应能力。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到底排名,依计划从高到低录取。面试后岗位计划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人数的面试成绩高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2.人员确定:

(1)总经理:根据面试成绩排序,从面试成绩前6名总经理人选中,综合考察确定4名总经理人员;

(2)副总经理:总经理人选确定后,从剩余入围的人员中确定4名副总经理人员;

(3)管理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综合考察后确定12名;

(4)工作人员:根据报名情况,参照历年来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办法执行。原则上硕士20名左右,特殊专业本科10名左右,具体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

(五)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县人社局、县旅游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由县人社局、县旅游局组织实施。考核考察工作于2016年11月上旬完成。

对体检、考核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计划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只能递补一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和考察、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论处。

(七)公示

按照体检、考核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洛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应聘人员被录用后,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所有应聘人员被聘用后,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1年试用期。

受聘半年后领导小组对受聘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管理人员进行中期考核评估,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人事进行微调。试用期1年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任用,不合格的予以调整。

附件1:旅游公司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洛南县公开招聘旅游公司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下载

洛南县公开招聘旅游公司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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