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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洞头县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201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公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根据《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洞头县计生卫生紧缺专业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
根据《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洞头县计生卫生紧缺专业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4年县计生卫生系统卫技紧缺专业岗位招考人员计划表》;

2.允许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3.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报名之日;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2日-3月14(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考县人民医院岗位,报名地点:洞头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577-63388608;

报考其他单位(县人民医院除外)岗位,报名地点:洞头县计生卫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6728861。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个人材料:

1)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洞头县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201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2)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包括进修、培训结业证书)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3)应届毕业生及未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

4)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同底照片3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造成的后果自负,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有关考试的事项将在洞头县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网(http://jswsj.dongtou.gov.cn/)、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thrss.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地点

1.按照《洞头县计生卫生紧缺专业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规定,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的方式择优录取;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

2.考试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知识。面试内容为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3.实行划定合格分数线的办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40分,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入围人员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考生,加试选择。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按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宜录用"的、体检或考察自愿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与考察标准、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为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

2.办理聘用手续之后,需服从分配,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待遇及有关规定

1.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在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内部分配机制制订相应标准执行。

3.录用人员在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在我县的服务年限按《洞头县人才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洞头县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

附件:1.2014年县计生卫生系统卫技紧缺专业岗位招考人员计划表

2.洞头县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201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表

洞头县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

2014年3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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