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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5-06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6日,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社区工作者。一、招聘指标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名。二、招聘对象和条件1、招聘对象为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为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常住居民户口,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在1978年1月1日至198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有志于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分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人力资源大厦A406。
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②复转军人、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请同时随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③报考本街道社区工作者岗位(户籍地和居住地都在该街道)的,请随带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证明。
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须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3倍的,酌情取消或核减招聘职位指标数。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领取地点: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人力资源大厦A406。
2、笔试。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加附加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按招聘指标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附加分条件:户籍在本街道并居住在本街道的居民报考本街道的笔试加2分;复转军人报考的笔试加2分;获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加2分。附加分不累计。
3、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乘以4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60%,合成总成绩,以招聘指标数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5、考核。考核对象按招聘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可酌情在报考同职位的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6、聘用。考核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经区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街道劳动管理站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照街道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弄虚做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足时,可酌情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核由街道自行组织,报区民政局备案。
有关报考人员的信息通知,请及时查询:江北区民政网(http://www.jbqmzj.gov.cn)
报考咨询电话:87202450
报考监督电话:87668835

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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