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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公开招聘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根据工作需要,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1、岗位:特种设备检验岗位2、人数:5人3、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
根据工作需要,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

  1、岗位:特种设备检验岗位

  2、人数:5人

  3、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专业等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文化程度,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优秀的思想品德,身心健康(无恐高症、四肢无缺陷等),无不良记录;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服从组织工作分配。

  三、 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的是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员工。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审核、面试和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和录用等步骤。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个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6月6日- 6月30日

  报名地址:丽水市中山街北395号8楼811室,联系电话:2661130

  提供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二)审核

  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面试和笔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和笔试

  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进行面试和笔试。

  (四)体能测试

  所有参加面试和笔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

  (五)体检

  根据面试、笔试和体能测试结果,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录用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最终录用人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各种社会保险。
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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