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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1名速录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7日,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速录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能吃苦耐劳,无不良纪录; 2、男性,大专以上学历,1980年1月1
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速录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能吃苦耐劳,无不良纪录; 2、男性,大专以上学历,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丽水市户口,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6日 2、报名地点: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北大门一楼(人民路与大洋路交叉路口)。联系电话:2531935、2531820。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3、经资格审查、技能测试(五笔输入或亚伟速录输入)、面试、体检、考核后,择优录用。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经录用后,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往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待遇按市法院派遣人员待遇标准享受。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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