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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法制研究中心(全额拨款)现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法制研究中心(全额拨款)现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南京市西康路33号西康宾馆6216房间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个人自荐材料。⑥提供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可于8月5日下午15:00-18:00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石头城68号112房间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 时事政治,行政管理知识,法律知识, 财会知识。

  (二)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分数不计入最后录取成绩。

  所有报名人员均要参加笔试,竞争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和名次将在江苏政府法制网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查询。

  (四)面试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之前要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考生要携带所有有关材料原件)。面试办法将张贴在江苏政府法制网(http://www.jsfzb.gov.cn/)。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政府法制网(http://www.jsfzb.gov.cn/)上公示,公示内容为:拟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专业、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省政府法制办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83396431

  联系人:盛春宁

  六、招聘工作监督

  省政府法制办机关党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83396360

  联系人:庄金东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江苏省政府法制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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