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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全省发改系统公务员培训的组织实施,是一个教学管理型的培训机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的为专业技术岗位:培训策划,人数1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27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类、社会学类专业。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但应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我单位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4月19日9:00-4月27日16:00。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4月19日9:00-4月28日24:00。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3、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4月19日9:00-4月30日24:00;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符合条件并已缴费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4、准考证打印。已缴费人员在2013年5月15日-5月17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时间定于2013年5月18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 :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由我单位通知相关人员。   2、资格复审和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在网上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文字综合能力、专业能力和岗位的适应性等。其中,对文字综合能力的考查将通过现场写作形式进行。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将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zj.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发改委(人事处):0571-87057029;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我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1950755,   联系人:毛丹、许蓉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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