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证照制作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证照制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出入境证照制作中心是浙江省公安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证照制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出入境证照制作中心是浙江省公安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负责全省公民因私出入境证照制作和管理及相关保障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技能各2个岗位共9人。具体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应聘者在报名时应已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有关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至报名时,并应具备可供查证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具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第十条规定不宜报考的情形者,不宜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公安厅网站(http://www.zjsgat.gov.cn)。 其中,浙江省公安厅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0日-21日(周日、周一),9:00-11:30,14:00-16: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浙江省公安厅办证中心大厅(杭州市民生路66号厅大门西侧)。 3、报名材料:报名表(样式见附件3)及近期正面免冠2吋照片2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涉及工作经历要求的,还包括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单位在现场发放准考证。 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不足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对于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将直接通知已经取得准考证的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布有关情况。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文字内勤岗位卷面满分为150分,阅卷后折算成100分),并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笔试预计于6月3日(周日)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一般为综合性基础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时间为2小时;其中文字内勤岗位增加写作科目,时间为3小时。 笔试结果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6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有关安排随笔试结果一并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岗位认知和匹配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核人员名单。考试结果将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公安厅政治部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市民生路66号 联系电话:0571-87286804(沈先生) 监督电话:0571-87286020(省公安厅政治部) 附件:1、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证照制作中心招聘计划表    2、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    3、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证照制作中心 O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证照制作中心招聘计划表.xls
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doc
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doc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