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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因工作需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所招聘的职位为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属于协助司法警察履行职责的辅助人员。 2、计划
因工作需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所招聘的职位为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属于协助司法警察履行职责的辅助人员。 2、计划招聘10人,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3、所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4、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责任意识; 2、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20-30周岁(1986 年6月1日至1996年6月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4375px以上、女性身高4000px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5、具备驾驶技术、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或具有体育、擒拿、格斗等技能者优先考虑; 三、不得报名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的情形 1、已是国家公务员的(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2、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曾被劳动教养的; 6、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7、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1、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的劳动报酬3500元/月、试用期工资标准2800元/月(上述均含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1个月。 2、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权利。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后10天,每天09:00至17:30接受咨询和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秦淮区俞家巷21号)310办公室; 3、有意向应聘的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并应将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招聘现场提交至报名资格初审处;报名材料应包括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寸证件照4张。退役军人或有其他技能的应持相关证件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六、录用 1、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将根据现场面谈情况和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筛选,而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区人社局进行备案。 2、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会同区人社局、区纪委等部门组织通过初选的人员进行考试、体能测试、面试,考试、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可详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公告栏。 3、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安排体检和政审;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录用为司法警察辅助人员。 七、其它 1、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号(大洋百货商场向西150米路南交通银行向南拐50米) 2、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电话:025-83523317/83523380。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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