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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5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5日,江苏人事考试网快讯: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拟从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岗位及人数岗位选调人数开考比例专业考试盐城市妇幼保健院城南分所11:3临床医学面试10
江苏人事考试网快讯: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拟从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岗位

选调

人数

开考

比例

专业

考试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城南分所

1

1:3

临床医学

面试100%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市妇幼保健所全额拨款编制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五年以上在妇幼保健所从事妇幼保健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0月30日),且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与所需专业相对应的学位。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1. 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工作由盐城市卫生计生委组织。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 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盐城市迎宾北路62号4楼人事科);联系人:刘辉;联系电话:0515-88282075。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盐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现场报名。 盐城市卫生计生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商议确定比例。 2. 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为60分。面试由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考察和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在考察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选调证明。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卫生计生委按规定组织实施。 4. 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盐城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5. 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卫生计生委按有关规定提请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5-88334080(市卫生计生委监察室) 0515-88193510(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336054(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 0515-88198212(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附: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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