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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选拔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浙江人事考试网快讯: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近期将开展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名额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科级事业单位市卫生
浙江人事考试网快讯: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近期将开展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名额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科级事业单位市卫生信息中心副主任和市献血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各1名。   二、选拔范围   市卫生信息中心副主任人选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组织推荐,推荐人选为全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市献血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人选由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组织推荐,推荐人选为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拔条件   选拔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外,必须道德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同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市卫生信息中心副主任公开选拔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或聘用在九级管理岗位3年以上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以上人员;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具有卫生信息化管理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二)市献血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公开选拔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或聘用在九级管理岗位3年以上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以上人员;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具有卫生宣传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单位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四、选拔信息发布平台和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3.丽水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sjsw.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4.丽水人事考试网(http://www.lsrsks.gov.cn,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市卫生信息中心副主任人选采取个人自荐和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市献血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人选采取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须持纸质及电子版的报名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盖章)和个人相关资料(毕业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白底免冠1寸照片3张),以及个人在卫生信息化管理或在卫生宣传管理方面的工作总结。   请于2016年11月4日前工作时间前往市卫生计生委368办公室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根据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和资格审查,根据学历、工作经历、专业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材料进行比选审查,根据比选成绩按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4.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5.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拔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6.公示。在拟选拔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7.调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8-2091279   举报投诉电话:0578-2091421   举报地点:丽水市纪委派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丽水市行政中心0310办公室)   附件:丽水市卫生计生委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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