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2017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聘招商人员3名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制造业招商局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制造业招商局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2月1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留学前雅思或托福考试成绩证明。 2、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3、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2月18日-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路和展望路路口,经投大厦B幢4楼409室)。 4、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部门(单位)研究,对不到规定比例的相近岗位进行合并,确定是否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5、经审核符合条件者,请关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站公告信息(www.kfrl.com),及时领取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外语专业能力和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30%。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三)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0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面试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3倍及以上且不足1:10的,按实际笔试人员入围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成绩70%。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核。考核由用人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并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上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监察室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与国有企业订劳动合同,安排至报考岗位工作,并按国有企业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结束前,将由用人部门组织部门(单位)三分之二及以上人员对新录用员工进行试用期述职和测评,若参加测评人员中有一半及以上提出不合格意见的,将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2017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doc 2017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 2017年1月16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