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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溪市环保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6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6日,因工作需要,市环保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监测辅助岗位工作人员2名、执法监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环保事业,
因工作需要,市环保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监测辅助岗位工作人员2名、执法监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热爱环保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
  (二)具有慈溪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7年6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环境监测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环境保护、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生态学、生态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环境科学、环境监测与治理、环境监察、农业资源与环境、化学、分析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执法监管辅助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环境保护、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生态学、生态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环境科学、环境监测与治理、环境监察、农业资源与环境、化学、分析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法学、法律专业。
  (四)此次招聘岗位需夜间值班、高空作业,要求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6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电话:63089069。
  报名地点:慈溪市环保局511室(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28号5楼)。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2017年市环保局编外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及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首页和本人信息页)、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则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符合报考条件者,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笔试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3倍比例入围面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组织和应变能力、人际交往和团结协作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50%组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等时,按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替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被招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再行递补。
  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的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等按我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慈溪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市环保局编外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
  慈溪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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