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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津南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助产和部分护理岗位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医学院校毕业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4、年龄要求:2014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非2014年毕业生:专科、本科学历为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为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非天津市常住户口人员报考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4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成人类医学院校考生,报名时必须取得毕业证。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津南区卫生系统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招聘信息发布

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3年9月30日-10月14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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