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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11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11日,因工作需要,经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各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选调岗位物价检查所综合职位:3名二、公开选调
因工作需要,经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各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
物价检查所综合职位:3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
北京市各党政机关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下同),科员职务(不含试用期);
2、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5、具有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专业或工作经历。
(二)职位条件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经济学、中文、法律等相关专业毕业,知识面较宽,文字综合能力强,具有1年以上专职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 4 月18 日至 2011年5月06日9:00-17:30(节假日休息)。
2、报名要求:报名者请按规定时间内至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石景山路18号区政府办公楼419房间)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证件照2张、《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五、选调方法
1、考试考察。此次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考试由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公示及办理任职手续。根据报名者考试和考察的综合情况,经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后,将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任前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
六、考试、体检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由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沈青 姜玉玺 咨询电话:8869-9380 8869-9333
邮箱:
shenqing987@sohu.com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的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8869-9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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