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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所属全额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推进社会科技中介发展并开展国内外科技协作交流、国内外技术转移、技术咨询与服务、科技人才服务等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服务。 为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所属全额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推进社会科技中介发展并开展国内外科技协作交流、国内外技术转移、技术咨询与服务、科技人才服务等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沪编(2012)361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国内科技合作处技术员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国内科技合作处技术员   能协助对有关科学技术项目进行技术分析与评估,并组织策划各类技术项目的交流与转移。   2、招聘对象与条件   国内科技合作处技术员   大学本科及以上理工类学历,中共党员,35岁以下,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电子通信工程类专业技术学历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能对相关技术领域项目进行技术分析与评估,有一定的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和技术分析归纳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写明申请职位)、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EMAIL至:hr@1525.sh.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5日。   2、资格审查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与上海市科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将共同对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择优收到考核通知。   3、招聘形式   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根据职位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考核。考核按有关程序与要求进行,全程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中心"考核小组成员将由"中心"有关领导及招聘部门负责人、外聘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按照3:1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考核比例。   4、身体检查   按照考核成绩,获得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和本单位网站(www.1525.sh.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起始日起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科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邮 箱:hr@1525.sh.cn   监督电话:23112494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201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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