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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区国家建设统一征地办公室考

发表于:2024-05-06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6日,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 所属事业单位区国家建设统一征地办公室 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简章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涪陵区征地拆迁工作,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涪陵区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区国家建设统一征地办
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 所属事业单位区国家建设统一征地办公室 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简章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涪陵区征地拆迁工作,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涪陵区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区国家建设统一征地办公室决定公开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 法学专业九级职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 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下列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区选派大学生;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⑩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招考程序和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直接考核。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教育科209办公室(涪陵区体育南路7号)。联系人:方琴,联系电话:023-72279304; 4、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告之面试时间和地点; 2、考核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成考核小组实施。采取面试方试进行,即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应变能力,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由区国土资源局党组根据本次招聘计划和参加招聘人员面试得分情况,研究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资源局共同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四)调档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开据调档函,并会同区国土资源局对其政历、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在区人力社保局公众网及区国土资源局办公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区国土资源局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其它事项 1、凡2013年4月1日前,未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2、经区国土资源局考核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区国土资源局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3、正式聘用人员在我区须至少服务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违约规定处理。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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