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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云阳县2011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5-0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8日,为加快我县事业单位发展,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
为加快我县事业单位发展,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研究生4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云阳县2011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尚未解除学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服从安排,具有相应岗位的业务能力。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云阳县畜牧兽医局,联系人:黄政、邬维平,联系电话:023-55164751。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分岗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工作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单位需要和招聘岗位实际情况,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面试地点:县畜牧兽医局;面试时间:2011年9月9日。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结合本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资格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则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面试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政审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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