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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杭州市公证协会招聘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6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6日,杭州市公证协会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由杭州市司法局主管。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杭州市公证协会专职工作人员1名。二、

杭州市公证协会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由杭州市司法局主管。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杭州市公证协会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35周岁以下,男性,杭州市户籍,身体健康;

2.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或文史哲类专业;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工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杭州市公证协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姓名")至hangzhounotary@sina.com。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知合格者参加笔试或面试。

(二)笔试(11月上旬)

资格审查合格者超过15人(不足15人直接面试遴选),招聘单位将组织笔试(题目为岗位通识)进行筛选,并按成绩取前15名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三)面试(11月中旬)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用谈话问答方式综合评判,最高得分者进入体检和考察。其他人员按得分高低依次作为后备人选。

面试时交验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四)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

(五)考察

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

前一位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由后备人选递补。

(六)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首年待遇不低于2014年杭州市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后视情逐步增长。

2.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可向杭州市公证协会咨询。联系电话:87920772,联系人:戴女士。

杭州市公证协会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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