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6年度公务员招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最低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最低分数线 | 面试时间 | 备注 | 综合处工作人员(0501381001) | 田黎黎 | 381142095008 | 126 | 2月26日 | | 杜金泽 | 381137732610 | | 邹学思 | 381142104901 | | 陈琪 | 381142105513 | | 熊海滨 | 381145092207 | | 业务处室工作人员(0501381002) | 余伟 | 381144042010 | 123.3 | 2月26日 | | 汪业宏 | 381142116501 | | 赵犀角 | 381134019712 | | 张宇 | 381150021721 | | 刘军 | 381142110129 | |
二、面试确认 我局将安排专人电话通知考生,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确认。对0501381001和0501381002岗位,如有考生放弃面试,将在国家公务员局提供的递补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并发布递补公告。放弃面试者需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不迟于2月19日传真至027--88717600或发送扫描件至diaqy@nea.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22日8:40-12:00到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20楼一号会议室。 (二)所需材料 1.考生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2),如开具证明确有困难的,报经我局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要求信息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填写的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学位。 6.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三)有关要求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或者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所在工作单位,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 (一)面试时间: 2016年2月26日上午9:00开始。 (二)面试地点: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20楼二号会议室(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20楼)。 (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使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命制的结构化面试题本;面试顺序采取抽签方式决定。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当天8:15以前,携带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科目准考证到20楼一号会议室候考(地址同上),8:30没有携带以上证件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的第二天,我局将在国家公务员局规定的网站上填报并提交考生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日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形,可以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费用由我局统一承担。体检具体事宜面试后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秋云 黄 洁 联系电话:027-88717616 027-88717606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16年2月17日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XXX(单位): 本人 ,身份证号: ,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2 同意报考证明 ×××同志,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为:××××,现为××××(填写单位详细名称及职务)。 我单位同意×××同志报考××单位××职位,如果该同志被贵单位录用,我们将配合办理其工作调动手续。 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 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盖章(人事部门公章) 201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