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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5-06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6日,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建立于1958年,是包括骨科、伤科及其相关基础研究实验室在内的集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中西医结合市级医学研究所。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
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建立于1958年,是包括骨科、伤科及其相关基础研究实验室在内的集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中西医结合市级医学研究所。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责: 1、 科研管理人员1名; 2、 岗位职责: 1)负责课题项目申报、过程管理、验收、资料归档等; 2)负责研究生培养及学位工作等。    二、 招聘对象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科研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2、年龄3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行文能力; 4、较好的英语基础,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 5、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6、热爱管理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方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E-mail至邮箱yxy30435@rjh.com.cn。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6月26日。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6日。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按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推荐参加面试或笔试人选。 人员招聘主要采取专家面试或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人事部门根据招聘的岗位需要,委托各专业主管部门组织笔试或技能考试。同时根据考试成绩,对达到平均分及以上的人员给与面试资格。 面试专家小组由分管院领导、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等组成(>=5人),主要负责对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 4、体检 对通过面试的人员,根据岗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统一组织(限应届毕业生)到瑞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5、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研究所将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外调,同时对本市户籍者(非应届毕业生)查阅人事档案。 6、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7、签订合同 对于正式录用人员由研究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晓燕 邮 箱:yxy30435@rjh.com.cn 联系电话:64370045*663335 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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