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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5-0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7日,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 护士岗位,职数3名 2、 医生岗位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 护士岗位,职数3名   2、 医生岗位,职数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护士:在护士长的领导和医生的指导下,负责完成病房护理和诊疗辅助工作。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活动,中夜班负责全病区的管理工作,安排指导护理员工作。   医生:在病区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一定数量住院患者的医疗工作,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操作常规。负责分管患者每日查房;参与病例讨论、患者抢救工作;参加医务值班。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护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   医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闵行区中春路9999号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收。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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