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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2014年度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招录职位面试入围考生名单及合格分数线(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2014年度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招录职位面试入围考生名单及合格分数线(附件一)二、面试确认   考生请在2014年2月8日下午17:00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电话双确认。   电子邮件地址:gonganfenjubcia@sina.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XX职位面试";正文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联系电话,确认参加面试"。电话确认拨打010-64539057。届时如未确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4年2月8日前电话告知我单位,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声明自拟,其中必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010-64564104。确认参加面试但实际未参加的,记录诚信情况,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考生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7、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装入写有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的信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考生面试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上午8:30至12:00,地点设在首都机场公安分局六层视频会议室(详见分局导引标识)。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 面试拟于2014年2月19日至2月20日进行。每天上午9︰00、下午13︰30开始。面试考生要在面试当日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截止面试当日上午8:50、下午13: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具体安排见附件二。   面试地点:首都机场公安分局办公楼内(详见楼内导引标识)。   具体地址:首都机场二纬路(T3航站楼东南侧)中国服务大厦北侧。   乘车路线:机场巴士或机场快轨至T3航站楼。   六、体检和考察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体能测试和考察人选。低于3倍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平均成绩为合格,方可进入体检、体能测试和考察。面试考生均未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平均分的,该职位取消录用。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体检、体能测试和考察人选将按该职位录用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体能测试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单位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注意事项   1、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2、面试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3、资格复审时必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4、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报到时可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联系方式:010-64539057。手机:13511022247   附件一:《各招录职位面试入围考生名单及合格分数线》 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姓名 面试最低分数 0501034001 298142113121 胡凯 105.4 298141031421 李红毅 298141341216 李征 298111651109 贾江涛 298151035101 朱典 298139251524 陈曦 298151030619 陈丽 298137062415 高成明 298137430825 刘军 168133121407 宋天一 123.8(调剂) 0501034002 298137047528 李琦 112.0 298133060708 郑瑶 298133027712 任文彦 298137070312 肖涵 298142105105 王放 298112051926 秦昊辰 298137760923 窦飞 298111411217 许萌 298134017412 陈潇 298139152308 康旭 0501034003 298137044007 于海童 114.4 298142104530 杨茜 298137782216 苏雪婷 298134010906 陈玉荣 298111511307 肖霖 298137780112 孙笑寒 298170212412 赵松 298136020706 吴芝芝 298137051808 王敏 298111620313 郑冠男 298142114426 邝平 298137049105 王国昌 298132020326 吴雨佳 298150032922 王亚 298142115104 汪珣 298141031426 周亭竹 298142113622 董硕 298111610917 张占宝 298134014415 李东杰 298113012727 高海南 298141031430 余声 298137061009 张法智 298170370903 余琪 298139250818 刘娇 298137045712 许谦 298153062604 范天栎 298137040709 李伟 298133312903 郭兵峰 298137741330 李晓婷 298111210707 杨勇 298121680212 黄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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