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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察右前旗招聘30人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为适应形势变化,缓解警力不足情况,我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旗委政法委牵头,协同旗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适应形势变化,缓解警力不足情况,我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旗委政法委牵头,协同旗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旗公安局,主要负责具体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三、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均为男性,分别充实到旗公安特警和交警一线。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履职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政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二)年龄、学历及户籍条件:截止2016年10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0月31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截止2016年10月31日前现户籍为察右前旗籍或入学前户籍为察右前旗籍的人员。 (三)身体条件:符合人民警察录用身体条件有关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示方案。 (二)报名 报名地点设在察右前旗交警大队。报考者报名时填写《察右前旗公开招聘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交2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报名时间从2016年11月28日到2016年12月2日共五天。 (三)资格审核 1、报名结束后,由察右前旗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 2、对符合条件者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 1、考试满分100分,不指定复习材料。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4、加分条件:蒙古族、达斡尔族、鄂尔多斯族、鄂温克族在考试成绩后加2.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经旗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拟聘体检。考试总成绩及拟聘体检人选名单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7、同等条件下现在察右前旗公安局及交警部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经旗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优先聘用。 (五)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2、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人选空缺的,从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进行正式聘用。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的进行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 七、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后,待遇按自治区公布的2015年度我旗社会最低工资执行,今后随我旗社会最低工资的调整而增加。同时享受公安机关岗位津贴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以上方案未尽事宜由察右前旗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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