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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德州市经济合作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4-05-0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9日,根据《2016年德州市经济合作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做好市经济合作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6月28日上午。 集合地点:德州市会展中心南门(市行政综合
根据《2016年德州市经济合作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做好市经济合作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6月28日上午。 集合地点:德州市会展中心南门(市行政综合楼西侧) 二、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可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德州市公务员考录专题"查阅)。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个人负担。体检费用:男生每人370元,女生每人335元。 四、有关要求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费用和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选聘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主动放弃体检。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早上7:00到达指定地点后,关闭手机,交工作人员保管。 2、工作人员清点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 3、发放已注明编号的体检表(体检编号作为考生体检的唯一标识,请考生牢记),由考生本人将照片贴在体检表相应位置(不得在体检表填写个人姓名等信息,或做任何标记),然后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附件:2016年德州市经济合作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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