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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根据《关于印发<诸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诸组发〔2011〕22号)等文件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拟补充32名工作人员,其中,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5
根据《关于印发<诸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诸组发〔2011〕22号)等文件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拟补充32名工作人员,其中,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扎实肯干;自身要求严、群众威信高;   2.具有拟调配岗位相应的编制身份;   3.年龄不超过35岁(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特殊需要、表现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从基层补充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需在基层工作满两年(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1日);   6.近年来年度工作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它要求(详见《诸城市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程序和方法   此次补充工作人员工作,采取报名和用人单位推荐、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研究确定与调配等步骤进行。   (一) 报名和用人单位推荐   符合用人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标准条件的人员到所报岗位的用人单位报名。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推荐拟补充工作人员的人选。   报名时,须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诸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下载网站:诸城人事人才网)各一式一份及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报名时间:2012年2月28日-3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有关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对计划人数和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补充1人的,取消补充计划;计划补充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补充计划。   (二)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初审,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市编办对用人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调配资格。对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 考试   考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的具体方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补充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察范围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姓氏笔画排序,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列为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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