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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3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报到和面试时间。   1.报到时间:2013年2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报到时,需提交资料审核时所要求资料的原件供工作人员审查,同时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   2.面试时间:2013年2月27日、2月28日、3月1日三天。每天上午9:00开始面试,请每天面试的全体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上午8:20前到达候考室,参加面试顺序抽签。截止当天上午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弃权处理。考生全天封闭。   考生面试时间安排于2月26日报到时进行公布。   (三)报到和面试地点。   1.报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18号,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一楼。   2.面试地点: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   三、面试资格确认   (一)请入闱考生于2013年2月5日前,通过发送E-mail到guoh@heciq.gov.cn进行确认。电子邮件的标题是:"***(姓名)面试确认";电子邮件中的正文,请注明: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和职位代码、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考生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通讯地址)。如不能通过电子邮件确认,请于2月5日前与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电话联系确认。   (二)入闱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2月5日前通知我局,同时将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书》(见附件2)传真或邮寄至我局人事处。   (三)如2月5日17点30分前未进行面试确认的,经进一步核实后,视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凡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放弃声明的,有关情况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人放弃的职位,将由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四、邮寄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2013年2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寄送我局(不接受本人递送或快递公司送达)。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寄送的相关材料包括(均提供复印件):   (一)本人身份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要求表格内容填写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从高中填起)、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为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五)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   (六)有关职位要求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七)有关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证明(组织部门盖章有效)。   (八)留学归国人员还需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九)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单位人事部门的有关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应一并提交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离职情况证明。   (十)其他条件:   1.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含延缓派遣毕业生)的,需提供学生证、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生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按规定填写并贴好照片,正反面打印并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报名推荐表附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2.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单位性质和隶属,报考人的政治面貌、入党时间,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内容,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社会保险交纳情况,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开具证明确有困难的,在寄送的材料中应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经我局同意后可延至考察前提供。   3.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考生身份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四类人员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对于及时寄达且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不另行回复或退还。以上材料的原件须在面试报到时提供。   材料邮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18号,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邮编050051。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五、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比例的,根据计划录用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及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当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可按照有关规定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二)体检在石家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注意饮食卫生,体检前禁食、禁水12小时。   2.体检名单及其它事宜,请考生及时通过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进行查询。   七、其他事宜   参加面试考生的通讯方式如有改变,请及时电话通知我局,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如因手机没有开启等原因导致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在面试、体检期间的交通、食宿、体检等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以上安排或其他相关工作如有变动,请考生随时关注我局网站(http://www.heciq.gov.cn)及时了解我局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最新动态。   八、联系方式   电话:0311-85980520、85980536、85989127   传真:0311-85980529   邮箱:guoh@heciq.gov.cn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预祝考生取得好成绩。   附件:   1.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书   3.报到、面试地点位置示意图和乘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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