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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3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和国家物资储备局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3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确认、材料邮寄、资格复审和面试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和国家物资储备局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3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确认、材料邮寄、资格复审和面试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职位名称 报考职位代码 最低面试分数 480222160003 龚彦如 物资管理处物流管理工作科员 0601480001 105.40 480241201530 钱浩娟 物资管理处物流管理工作科员 0601480001 105.40 480232393203 宁亚辉 物资管理处物流管理工作科员 0601480001 105.40 480213171901 韩永贺 基本建设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科员 0601480002 107.10 480241242619 孟琳 基本建设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科员 0601480002 107.10 480241074705 史良 基本建设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科员 0601480002 107.10   二、关于面试确认   1、考生应于2013年2月22 日17:00前,以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面试确认电子邮箱:hncbjlrc@163.com。逾期未进行邮件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应在电子邮件标题栏中注明"考生***(姓名)确认参加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3年公务员面试"字样。电子邮件正文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固定电话、手机等信息。   3、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应在2013年2月22日17:00前电话通知我局劳动人事处,并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的书面材料传真(电话:0371-63285220,传真:0371-63285221)。   4、如考生面试确认后,应积极主动配合招录单位按时邮寄面试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考试等工作,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影响面试工作的,我单位将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三、关于资格复审   (一)请考生于2013年2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局劳动人事处,也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并电话确认。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报名时提供的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填写奖惩情况、学科成绩、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   5、身份证复印件。   6、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毕业时间和身份类别,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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