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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涞水财政局关于招考购买乡镇财政所协管员岗位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河北人事考试网快讯: 为充实基层财政工作力量,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保定市辖区范围内招考购买乡镇财政所协管员岗位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
河北人事考试网快讯: 为充实基层财政工作力量,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保定市辖区范围内招考购买乡镇财政所协管员岗位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财政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分配,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财政、税务、会计、审计实务、经济管理、财务管理、金融与证券、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与统计核算。   3、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招考范围及名额   面向保定市辖区范围内招考购买乡镇财政所协管员岗位人员16名。   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分别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aishui.gov.cn)和涞水电视台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9日。   2、报名方式:采取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的方法。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2寸同版彩色免冠照片5张,填写《涞水县招考购买乡镇财政所协管员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3、资格审查: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4、报名地点:涞水县荣泰宾馆。地址:涞水县城府前街231号   5、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4524897   县财政局:4522149、4538390   四、考试   考试通过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时间:2016年10月15日,考试地点:涞水县第二中学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财政、金融、会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财政、财务、会计相关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专业知识占60分。   (二)面试   时间:2016年10月22日,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共同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未参加面试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面试题目由异地专家拟定并负责打分。面试时随机抽取面试顺序。面试评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由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面试成绩当日公布。   (三)公布成绩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考计划的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末位相同者,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同等条件下符合规定学历高者、毕业时间早者,笔试分数高者确定体检人选。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分数相同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县人社局和财政局公示一周,对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定岗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局组织公开调配会,并确定具体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选岗,不按时限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事宜。   被聘人员每月工资1500元,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   九、其他   招考工作的各项信息均公布在涞水政务网(www.laishui.gov.cn)。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考资格。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招考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2017年河北公务员考试面试时间详见:河北人事考试网   涞水县监察局举报电话:4524432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4524897   涞水县财政局举报电话:4522149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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