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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院:首问责任制服务涉诉群众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昨(26)日,记者从四川省高院获悉,25日上午8点15分,省高院立案信访诉讼服务中心正式对外接待来诉来访群众。为加强立案信访诉讼服务中心管理,省高院还同时下发了《立案信访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昨(26)日,记者从四川省高院获悉,25日上午8点15分,省高院立案信访诉讼服务中心正式对外接待来诉来访群众。为加强立案信访诉讼服务中心管理,省高院还同时下发了《立案信访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来人、来电、来信,第一位接待、接听电话、或者拆阅信件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现场

副院长接访15名群众

25日上午8点30分,省高院副院长张金明来到立案信访诉讼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井然有序,运行情况良好。随后,张金明现场接待来访群众15人次,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

>>走访

三大功能分区便民规范

记者昨(26)日中午实地走访看到,省高院立案信访诉讼服务中心包括三大相对独立的功能区域:立案审查区、信访接待区、诉讼服务区。整个中心既服务来诉来访群众,又服务审判执行工作。

立案审查区布局在二楼大厅,设四个立案审查窗口和一个收费窗口。立案审查窗口工作由法院工作人员负责,收费窗口由银行派驻人员负责。

信访接待区布局在一楼里侧区域,专设两间信访接待室和一个信访答疑室,实行一对一信访接待。

诉讼服务区布局在一楼大厅,分设法警值班岗、导诉台、诉讼服务窗口和自助服务区。自助服务区设置便民等候设施、当事人自主查询设备、诉讼指南资料、审判流程公开信息等。

>>要求

服务事项向社会公开承诺

省高院近日下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立案信访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要求。

据要求,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来人、来电、来信,到中心办事、咨询或者投诉、举报时,第一位接待、接听电话、或者拆阅信件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认真负责地做好接待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办理。对职责范围外的事项,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和人员,并向来访群众说明情况。

实行办事公开制和服务承诺制。根据立案信访诉讼服务中心各岗位的职能要求,将司法审判工作的内容、程序、时限、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

数据

首日接待信访63人次

据统计,25日,中心值班法警共安检来访群众233人次。信访窗口共计接待信访群众55件63人次,其中收件审查3件,交办下级法院3件,其余为信访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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