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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为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有关规定,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珠海市工商局)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
为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有关规定,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珠海市工商局)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市、区(香洲、斗门、金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均为珠海市工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负责受理本辖区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具体详见《珠海市工商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人或委托他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12月18-12月20日(9:00-12:00,15:00-17:30),珠海市工商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联系人:王小姐、马小姐,联系电话:0756-2622320、2622321。

3.报名材料: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本人亲笔签名);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1寸彩照2张(1张贴于报名表,另1张备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未就业证明材料。2013届毕业生和2011、2012年毕业后至今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聘用后凭《报到证》报到);007、010岗位的报名者,需提供人事关系在本市的证明(如干部身份人员提供人事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人事代理部门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工人身份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政府就业部门出具的就业或未就业凭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港澳)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以上材料考生报考时提交复印件,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并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时,方可开考;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采取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行政职业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http://www.gdzhaic.gov.cn)上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如对笔试分数有疑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到珠海市工商局人事教育科申请查分(每人限申请一次)。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当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面试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选,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上公布,同时通知考生参加体检。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导致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22320,举报或投诉电话:0756-2622307;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执行。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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