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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公开招聘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为切实加强我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充实专职人民调解工作人员队伍,我局拟公开招聘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招聘岗位为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下派调解室专职
为切实加强我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充实专职人民调解工作人员队伍,我局拟公开招聘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为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下派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享受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每月底薪约2300元。

二、招聘对象

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乐于奉献,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等,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专业要求为法学(法律)专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后出生);

4、有较高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至2013年12月13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地址:金湾区湖心路口区政府行政办公中心18号楼,联系人:黄颖怡、黄小烘,电话:0756-7263635);

3、报名办法:①应考者本人到报名地点直接报名(报名表格在报名单位索取或金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wan.gov.cn/index.aspx下载);②报名所需资料:填写报名表格1份,近期大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计划生育证明、获奖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原件备查)。报名者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二)资格审查

金湾区司法局对报名者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汇总后,核发准考证。

(三)笔试(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

1、笔试对象:经审查合格取得准考证者;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方法及内容:集中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5、公告笔试成绩:将笔试成绩在金湾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100分)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排名前6名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方法及内容:集中面试,专业知识以及综合素质考查;

3、公告成绩:总成绩在金湾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考察

1、考察对象:按总成绩排名先后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

3、考察时间:待定;

4、考察方法:①由区司法局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②了解情况、个别谈话、测评、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广泛深入了解情况。③由考察组对被考察者进行综合测评。

(六)拟定人选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及考察情况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聘用;经考察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缺依总成绩及考察情况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与区司法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

(二)聘用人员不入编,不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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