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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观山湖区竞争性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8日,为切实加强观山湖区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相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公开竞争性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组
为切实加强观山湖区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相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公开竞争性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竞争性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式进行。 选调工作在观山湖区2013年公开竞争性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观山湖区2013年公开竞争性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选调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竞争性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共计96个,其中行政机关职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9个,全额事业单位职位81个。选调职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观山湖区2013年公开竞争性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相关事项可按职位表上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咨询(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根据职位特点,面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开竞争性选调(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与选调职位相对应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全额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一览表;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3年11月18日。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不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20日 2、报名地点:各选调单位(详见附件1)。 3、报名人员须下载填写《观山湖区2013年公开竞争性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公务员、参公、全额事业身份证明材料; (4)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6)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 (7)其他职位选调条件要求的印证材料。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原单位公章(报名证明材料出具要求详见附件2)。 5、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各选调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各选调单位需将选调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报区选调工作办公室。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计划选调职位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可开考,达不到3:1的,经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减少选调计划、取消该选调职位或降低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的,报考者所报职位不再调整;取消选调职位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在"观山湖区招考报名系统"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以内(含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分数当场公布。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观山湖区招考报名系统"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六)体检 区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体检人选与选调职位人数比例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通过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公示及手续办理 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并在"观山湖区招考报名系统"上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五、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7998297(区选调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7981749(区纪委)

附件:

1、职位一览表

2、报名证明材料出具要求

3、报名信息表

观山湖区2013年公开竞争性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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