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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公安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协勤人员简章(79名:4月8-10日报名)

发表于:2024-05-0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8日,黎平县公安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协勤人员简章(79名:4月8-10日报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黔东南政法发〔2013〕14号文件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平安黎平"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

黎平县公安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协勤人员简章(79名:4月8-10日报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黔东南政法发〔201314号文件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平安黎平"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有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和服务社会能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协勤人员79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公安协勤工作;

2、具有本县户籍,高中以上文化 ,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64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44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4、警校毕业生和原协勤优先(警校毕业生、原协勤考核优秀的在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上加5分,考核称职的在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上加2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最高只能加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黎平县公安局协勤79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进行身高测量)

2、报名时间:201448--10日,共三天。

3、报名地点:黎平县公安局政工室。

4、报名要求:报名需提供毕业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相片5张。

5、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笔试(含电脑技术测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合卷),采取百分制计算。占笔试成绩的70%的分值。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2、电脑技术测试:占笔试总成绩的30%的分值。

3、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14413日上午900-1100

2)电脑技术测试时间:2014413日下午:300-500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4412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三)面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各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内容由县公安局确定。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时间:416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比例计算总成绩。

各职位按拟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足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某职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县公安局研究递补人员体检。体检标准比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418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六)考核

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一年期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在试用期内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表现不好的,予以解聘。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

三、聘用待遇

协勤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1500(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由县财政拨付。协勤的劳动报酬:每人每月2000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四、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原在20133月本局招聘的170协勤全部自行解聘,其劳动合同聘用手续和协勤身份自行终止。

五、本方案由黎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855-6221224

黎平县公安局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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