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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3年7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司机(普通工人)1人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司机(普通工人)1人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技能和经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大专以上学历,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证,5年以上驾驶经验,身体健壮,年龄26周岁以下。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17日 - 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2号楼7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3036028,联系人:罗先生、刘小姐。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要求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机动车驾驶证B证、学历证、身份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3:7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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