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四川省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9日,因工作需要,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特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名工作人员。一、单位简介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是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开展对本市储备土地进行管理的机构。二、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特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是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开展对本市储备土地进行管理的机构。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管理人员 1名,事业编制。
  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区域经济学专业,1981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5日至11月10日。
  2.报名方法:
  考生填写《
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以下邮箱:lzdh8757@126.com.
  通信地址:泸州市江阳西路1号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邮编:646000
  电话:0830-3105904
  联系人:杨淑静 刘婷婷
  3.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报名表(粘贴1寸彩色照片),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五、考核办法
  市国土资源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与本人沟通确认。拟聘用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定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2年10月24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