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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12月公开招聘工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因工作需要,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科技职工大学拟于2010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9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办发〔2006〕34号
因工作需要,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科技职工大学拟于2010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9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办发〔2006〕34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公招实施方案。


  一、申请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数

  见附件3

  二、招聘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公告。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范围

  详见公告。
  
  2、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条件和限制条件,详见公告。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经协商,报名由省人社厅考试中心负责,报名、上传照片、缴费、打印准考证及报考信息表均由报考者通过
四川人事考试网在网上进行。时间要求详见公告。

  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
负。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省安监局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和省人社厅的审核确认三个环节。考生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条件,由省安监局面试资格审查、考核和省人社厅最终审核确认为主准。拟聘人员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其所报岗位的学历、专业条件不相符合的,省安监局在资格审查的各个环节不予审核通过,省人社厅不予确认。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四川科技职工大学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为5:1(笔试成绩为零分者不能计算为有效报考人数,笔试成绩公布后,除去零分人员,余下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3:1竞争比例的岗位,按3:1重新确定该岗位招聘人数)。本次公招实行综合淘汰,成绩计算原则详见公告。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公共基础知识》1科,由省人社厅考试中心负责实施。

  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12月5日在成都市进行。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不计算为有效报考人数。

  2、成绩公布。

  省安监局12月22日17:00前将本部门考生的综合知识成绩(以考试中心返回数据为准)和政策性加分综合后,计算笔试总成绩并排序排名,按考试中心提供的数据库模板格式及要求进行数据处理,成绩查阅公告(纸质和数据光盘各2套)分别交事管处、考试中心并履行交接手续。

  考试中心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综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和成绩查阅公告,于2010年12月24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代为公布成绩公告并提供成绩查阅;同时四川科技职工大学在本单位张贴。省安监局和四川科技职工大学将不在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0年12月26日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0年12月3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查分结果公布后,省安监局将在2011年2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招聘单位的面试、综合考核、体检、公示等工作,并将拟聘人员报省人社厅事管处审核确认。

  3、政策性加分。符合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加分规定条件的报考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加分由省安监局负责审查,并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填入《四川省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招政策性加分审查汇总表》,连同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1月22日前送省人社厅事管处。

  (二)面试

  1、面试方案。省安监局将按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7〕45号)规定,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将本部门面试实施方案报省人社厅事管处备案。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省安监局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员(笔试成绩零分者除外,其余实际参加考试人员不足计划招聘名额3倍的,按3:1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招聘名额,并按重新确定的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面试资格人员。实际参加考试不足3人的,自动取消该职位招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省安监局确定并拟好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公告后,将书面公告(含电子文稿)按规定密封后于2011年1月10日前交省人事人才测评基地。2011年1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省安监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本人。公布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入闱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加分、排名以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审查地点。省安监局和下属单位将不在网上公布全部考生的笔试成绩。

  4、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部门:省安监局人事培训处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月18日。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四川矿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不能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1/3四舍五入确定该岗位招聘人数。


  5、面试手续办理、面试主要范围、面试时间。详见公告。

  6、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按照川人发〔2007〕45号的要求组织实施。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面试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和面试考官组成员的确定。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部门和人员构成:省安监局分管领导,人事培训处人员、监察室人员、四川科技职工大学分管领导及负责人事工作的人员。

  面试考官组由7人构成,具体人员根据面试方案从省安监局和四川科技职工大学中抽选,并在面试前对考官组成员进行面试培训。培训主要包括面试进程把握,统一评分要点,强调面试和保密纪律等注意事项。

  7、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省安监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省安监局网站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面试、总成绩及排名)。包括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并注明"弃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务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详见公告。

  (四)复检及替补

  详见公告。

  七、考核

  详见公告。

  八、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不予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公示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后拟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公示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确认拟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所需材料和程序详见公告。

  省人社厅根据公告和省安监局所报送的有关材料,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的学科专业分类目录等规定对省安监局申请审核确认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其中,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涉及专业方向的,由省安监局负责审查认定。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省安监局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未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报省人社厅。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本部门本次将严格按照公告的程序进行,整个招聘工作纳入本部门和招聘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之下,并在公告中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申请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数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附件3
附件1和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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