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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为改善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游仙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招聘人员类别及岗位 1、区级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
为改善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游仙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招聘人员类别及岗位 1、区级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 2、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管理人员24名。 3、具体岗位及类别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条件(详见附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三、招聘办法 所有参考人员需经过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等程序,合格者方可聘用。 (一)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比例为4:6,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 (3)笔试时间: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12年8月25日。 2、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和综合素质,侧重考察应考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以及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2)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1:2--1:4(待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报考人数确定具体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与最后一名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3)各岗位面试比例、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笔试成绩后再确定(9月14日以后)。 (4)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于面试时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后一周内在游仙区人才服务中心门前张榜公布(即绵阳市一环路东段139号,游仙区人民政府4号楼415办公室门前公示)。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绵阳市人事人才网、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二)体检 1、根据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3、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三)考察考核 由游仙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游仙区委组织部、游仙区人社局、游仙区监察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而出现的空额,按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四)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最终拟招聘的人员,在游仙政务网、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人事人才网游仙站、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岗位等。公示期限为5天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调(流)动等手续。其中报考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合格拟聘用人员,按报考时的职位代码分类,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分配。报考其它事业单位的按单位进行报考及聘用。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愿意在报考岗位服务 期限满五年者,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办理人事代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审查所需材料的、不服从组织安排、未按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对不愿意服从统一招聘统一分配的人员,不接受其报考。 四、招聘其他事项 (一)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核考察等情况,都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绵阳市人事人才网(www.myhm.org/rcroot/qxrcsc)、游仙政务网(http://youxian.my.gov.cn)、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yxsbj.scadc.com)予以公布公示。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1日至8月9日24时,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对于报名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816-2264961、2261452;对于报名资格、条件疑惑的咨询电话是:游仙区委组织部2273245,游仙区人社局2283837和2280037。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 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 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2年8月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30KB,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8月2日至8月10 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8月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与游仙区委组织部、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 4、确认缴费。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2年8月3日至8月11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8月20日至8月24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6、岗位调整。笔试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近岗位经审批后可合并招聘;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未达到3:1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退费。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游仙区政务网、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 7、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9月18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人事人才网、游仙政务网、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考生应携带《2012年8月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二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招聘工作纪律 1、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游仙区监察局和社会全过程监督。 2、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3、凡与从事招聘工作的负责人、经办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在报名时请如实汇报其关系,以便及时调整工作人员。 关于招聘有关事宜由游仙区委组织部、游仙区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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