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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6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6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为充实我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充实我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员额

(一)岗位:书记员。

(二)性质:聘用合同制。

(三)员额:1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组织纪律性强。

(三)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熟悉微机操作。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4年4月6日至1994年4月6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1、时间:2012年4月12日-13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2、地点:法院一楼值班室(地址:潮音路6号,下同)。

3、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3张,经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二)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2012年4月17日。

2、地点:法院四楼多功能厅。

3、内容:汉字录入。

(三)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2012年4月18日。

2、地点:法院院务会议室。

3、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员额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员额3倍的,全部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由本院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能收到通知的,视为弃权。

4、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四)公布总成绩

1、时间:2012年4月20日。

2、地点:法院大门口公告栏。

(五)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员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未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资格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保留一年,一年内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总成绩顺序,征求本人意见后予以补充聘用。

(六)签订聘用合同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上岗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组织管理

我院对聘用制书记员进行单列管理,日常管理由所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治处负责统一管理;聘用合同每3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每月1500元。

(二)试用期满后按照我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计发薪酬,实际收入不低于每月2000元。

(三)聘用期内享受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大病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工作一年以上的购买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按月基本工资的12%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8-85118138

政策咨询电话:028-85118238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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